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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考拉入驻商家管理总则

来源:鱼爪猫网 | 发布时间:2021-05-18 | 浏览:228


网易考拉入驻商家管理总则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网易考拉依据《网易考拉平台商家入驻协议》制定本服务条款规则(下称“本规则”),作为《网易考拉平台商家入驻协议》之补充协议,两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则适用于网易考拉平台的所有第三方商家,不适用于网易考拉平台自营商品及自营定义所指商家。

第二条接受条款

(一)您以任何方式进入网易考拉平台并使用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规则的条款和条件;

(二)本规则内容包括规则正文,本规则提及的所有其他协议、规则或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网易考拉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标准。所有规则、规范、标准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规则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网易考拉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任何条款,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商家管理后台或网易考拉平台予以公告,不再单独通知予您。经修订的条款公示期结束后,即产生效力。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并及时通知考拉。如您选择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网易考拉平台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公布的条款约定为准;

(四)商家应遵守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网易考拉有权酌情处理。但网易考拉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商家因违法、违约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特殊规范的适用:关于特殊品类商品的管理,本规则未涉及的和该特殊品类管理规范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定义

(一)网易考拉平台:网易集团下属网站www.kaola.com,及网易集团根据业务需要不时更换或增加的域名,包括该等网站的子域名网页、平台、移动信息平台及数字媒体终端的应用产品,简称为”网易考拉”或“平台”;

(二)买家:指在网易考拉平台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三)用户:指网易考拉各项服务的使用者。不分是否注册,只要在使用网易考拉的服务,包含浏览网易考拉的网页,均为网易考拉的用户。

(四)会员:指已在网易考拉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每个账户对应唯一的会员ID。

(五)卖家:指符合网易考拉招商标准并成功入驻的第三方商家,使用网易考拉平台进行商品或服务展示及销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也可称之为“商家”;

(六)账号:指商家注册时设置的账户名,账号具有唯一性;

(七)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八)商品发布数量:指商家在网易考拉平台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九)节点处理:指当卖家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十)成交:指买家在网易考拉平台上拍下商品并付款成功;

(十一)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二章注册

第四条服务使用对象:商家应当严格遵守平台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遵守《网易考拉平台商家入驻协议》,商家注册、发布商品及对商品进行描述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相关规则,不得包含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等相关信息,同时商家应保证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如为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注册账号,商家应保证其有权使该公司或法律主体受本条款的约束,且该注册行为应当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

第五条网易考拉平台商家:

(一)商家需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使用服务

1.商家应符合《网易考拉入驻准则》要求;

2.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网易考拉入驻资质细则》且符合网易考拉对商品质量的相关要求;

3.商家有效签署《网易考拉平台商家入驻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提供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按协议已支付了平台服务费及保证金;

4.商家如属第二次及以上申请入驻平台,该商家没有因严重违规行为而被平台清退的历史记录;

5.商家同意平台的全部规则;

6.商家符合任何平台按情况要求的其他合理条件;

(二)商家保证:

1.所有商品均为正品;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并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2.向买家提供的商品在中国大陆境内有指定退货地点及正规退货渠道。

3.承担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披露、提供商品退换货服务、建立不合格或缺陷商品召回制度、对商品质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赔付责任等。当发现相关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或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商品并妥善处理,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并依法及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海关等监管部门报告。

4.如为跨境商家还应保证:

(1)向海关实时传输施加电子签名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交易电子数据,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清单,并承担相应责任。

(2)应委托一家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由其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并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三)商家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平台有权予以清退:

1.所售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仍然在平台销售的;

2.向平台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的;

3.违反考拉海购平台规则及要求的;

4.多次违反平台规则拒不改正的;

5.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

6、丧失主体资格的;

7、存在严重的恶意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网易考拉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六条账户安全:

(一)商家应当自行负责对平台账户及登录名、昵称和密码的保密,且须对该登录名、昵称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

(二)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平台的书面同意,否则,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其账户和密码,且该账户和密码不能被继承。

第三章交易

第七条商家应当按照网易考拉平台系统设置的流程和平台规则、要求发布商品。

第八条商家应遵守网易海购平台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正品保障”、“如实描述”及“国内退货”等。

第九条商家应当遵守跨境交易所涉国家与地区商品出入境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协助与配合义务。

第十条商家应遵守以下在网易海购平台的交易规定:

(一)所有商家应当按照网易考拉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二)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自买家申请退款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商家仍未进行相关操作的,该审核自动通过,平台有权先行退款给买家。

(三)自商家在点击发货之日起,买家点击确认收货的,或买家未在30天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网易考拉将视为买家已确认收货;

(四)买家申请退货退款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商家同意退款或商家48小时内未进行任何操作的,退货协议达成,按以下情形处理:

1)买家未在7个工作日内点击退货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2)买家在7个工作日内点击退货,且商家确认收货的,将直接退款给买家;

3)买家在7个工作日内点击退货,并在系统中上传快递单号后,在系统抓取到退货妥投信息后2个工作日(若系统未抓取到退货妥投信息,在买家上传快递单号后15天)内商家未回馈处理意见,视为商家同意网易考拉平台先行退款给买家。

(五)自买家申请仅退款之日起,商家点击同意或者商家在2个工作日内未进行相关操作的,该审核自动通过,平台有权先行退款给买家。

(六)除非网易考拉售后政策及商家明确公示且经买家确认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形外,自买家收到商品之日(以快递签收日期为准)起7天内买家可以申请退货,商家应当积极配合。

(七)对于每日16点前网易考拉转发的商品及售后服务咨询、投诉等工单(以下统称“客诉工单”),商家应于6小时内回复处理意见;对于每日16点后网易考拉转发的客诉工单,商家应于次日12点前回复处理意见。如商家未按以上规定时间回复客诉工单或商家回复的内容无效的(内容是否无效以网易考拉平台界定为准),平台有权从客户为先理念角度依据规则代商家回复处理意见,商家应按照平台处理意见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因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将由商家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评价

(一)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订单交易成功后九十天(含)内进行评价,特殊类目商品的交易不开放评价。

(二)自交易成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含)内,买家可在作出商家商品评分后追加评论,追加评论的内容不得修改。

(三)网易考拉平台有权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违规交易评价、不当评价等破坏考拉评价体系、侵犯买家知情权、违法违规的评价内容进行删除或屏蔽处理;同时网易考拉平台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屏蔽该评价人后续一段时间内产生的评论内容;情节严重的,永久屏蔽其评论内容。

违规交易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则中规定的发布违禁信息、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所涉及的订单对应的评价。

不当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评价内容涉及辱骂、污蔑、人身攻击等不文明用语;

2、评价内容涉及反政府、反社会、反宗教、反人类等内容;

3、评论内容涉及淫秽色情、赌博、毒品等内容;

4、评价内容中含有存在标榜其他网站的语句,涉及外网链接、广告贴等内容;

5、 评价内容为毫无意义的点或一串没有实际意义的字母字符等(例如:“AAAAA……”,“ABABAB……”,“的的的……”,“啊啊啊……”等);

6、为谋取额外财务或其它不当得利而进行负面评论;

7、其他买卖双方评价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评价内容部分屏蔽规则:

涉及网易考拉内部/商家保密信息;

(五)网易考拉平台有权根据运营需要,调整交易评价的开放逻辑。

第四章市场管理

第一节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为了提升买家的购物体验,维护网易考拉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平台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商家及其经营行为有权采取以下市场管控措施:

(一)警告:是指平台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商家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商品下架:是指将商家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三)限制发布商品:指限制商家发布或导入商品;

(四)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五)所有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家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六)删除商品链接:是指删除指定商家的商品信息,销售情况及商品评分的链接,商品不予再上架;

(七)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八)店铺搜索屏蔽:是指店铺及商品信息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九)限制商家推广:是指限制商家参加网易考拉发起的营销活动;

(十)屏蔽评价:指在前台不展示评论,包含买家对商品的评论及商家对买家评论的回复;

(十一)删除评价:指店铺评分等删除不计分,并删除评论内容。

(十二)限制评价:指禁止评价人对交易进行评价。

(十三)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家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四)关闭店铺:指删除商家店铺信息,禁止使用店铺响应功能;

(十五)停业整顿:隐藏商家所有信息,并包含下架所有商品以及限制发布商品。

(十六)公示警告:是指在商家管理系统、考拉商学院等位置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十七)关闭账户:指永久禁止商家使用违规账户登录考拉、登录商家合作伙伴系统、使用在线客服等。

(十八)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商家向买家和/或网易考拉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十九)商家绑定的网易支付账户的强制措施:是指对与商家的网易考拉账户绑定的网易支付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交易账期延长、交易暂停、停止网易支付服务等。

(二十)商家清退:所有商品下架,冻结并关闭商家账户,进入资金清算阶段(包括但不仅限于冻结货款、罚没保证金、支付违约金)。

第二节市场管理情形

第十三条 商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商家,平台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对于扰乱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的商家,网易考拉依据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商家采取临时市场管控措施;

第十四条 商家应遵照平台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商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商家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网易考拉账户安全的行为,平台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网易支付账户强制措施、商品监管、限制发布商品、所有商品搜索降权、停业整顿等交易安全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第十五条 经新闻媒体曝光或相关国家或地区质监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及店铺,平台有权对于商家在线上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第十六条 商家参与平台活动及活动展示时,应遵守相关活动规则。

第十七条 商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经平台催缴后商家未在协议约定期限缴纳或补足的,平台有权视违约情况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直至商家足额缴纳为止,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退处理。

第十八条 商家应按照以下规定向平台提供相关资质(资质包含经营资质和品牌资质):

(一)商家资质失效前,主动提供有效资质。

(二)在收到商家资质复检不合格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供合格资质。

若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质的,平台将对商家进行商品下架或停业整顿,直至提供合格资质为止。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进行清退处理。

第十九条 商家应严格遵守网易考拉商品发布规范等相关规则。商家若违反前述规则中关于商品或信息发布的规定,平台将对其违规商品或信息给予下架或删除处理,本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商家所经营的品牌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平台可终止该品牌在网易考拉的经营:

(一)该品牌商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严重不符合推荐性标准的;

(二)该品牌经网易考拉采用特定方式判定对他人商标、商品名称、包装盒装潢、企业名称、产品质量标志等构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第五章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一)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网易考拉平台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商家严重违规行为说明请详见《网易考拉入驻商家积分管理规则》之严重违规行为说明。

(二)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商家一般违规行为说明请详见《网易考拉入驻商家积分管理规则》之一般违规行为说明。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为保障买家或考拉的正当权益,维持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在商家违规处理期间考拉按照本规范第十二条涉及的市场监管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违规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4时清零。

第二十三条被执行节点处理的商家,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二十四条就商家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网易考拉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商家进行自检自查。

第二十五条商家可在因违规被处理之时起总计7天内(网易考拉审核时间除外)提出违规申诉申请,具体申诉时间及申诉渠道以处罚通知为准。

第二十六条 商家违规行为的纠正与处理,具体行为请参照《网易考拉入驻商家积分管理规则》中有关内容的详细规定。

第三节违规的执行

第二十七条 商家的违规行为,通过网易考拉商家、权利人、消费者投诉、第三方通知或网易考拉排查发现。

第二十八条 网易考拉对商家的违规行为将按《网易考拉入驻商家积分管理规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 商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平台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六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条 本规则中的“天”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

第三十一条 网易考拉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十二条 除本规则另有说明或定义,本规则中所涉及的术语以《网易考拉平台商家入驻协议》中所约定的定义为准。网易考拉按本规则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网易考拉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网易考拉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网易考拉平台商家入驻协议》等的各项协议及规则的约束。

【首次发布生效时间】2016年4月1日

【修订时间】2019年1月3日

【生效时间】2019年1月10日

【说明】本规则自发布/修订之日时起公示7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规定时间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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