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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将集中整治直播带货行业!

来源:鱼爪猫网 | 发布时间:2021-05-21 | 浏览:216

相对于网店行业直播带货方式处于肆意发展阶段。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在线直播行业用户规模已增长至5.04亿人,增速为10.6%,2020年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用户规模有望达到5.26亿人,在网民中占比过半。直播带货在寻思发展过程中带来很多问题,比如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问题,虚假交易,水军伪造人气等问题层出不穷。

直播带货产生问题
根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直播带货消费存在不少问题。在30个直播带货体验样本中,有九个样本涉嫌存在证照信息公示问题;三个样本涉嫌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一个样本执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
很多在电商直播间购买过产品的消费者都在反映收到产品与直播间描述不符,产品包装简陋,更有甚者食品发霉等现象出现,在维权时涉及主播、商家、平台等多层次,到底哪方买单,各方说法不一。
此外,部分直播产品“销量奇迹”的背后其实是刷单作祟。有媒体报道,某商家花费25万元寻得一个直播坑位,最终卖出50单惨淡收场,第二天还出现了部分退款。
今年六月杭州某公司与某带货公司达成直播代销协议,代销过程中未完成销售要求,直播公司与主播进行私下刷单行为,开播次日还出现大量退单,导致品牌方店铺被淘宝平台认定为虚假交易,并被处以降权及扣除12分的处罚。

2020年7月一日起相关整治措施
《规范》对于商家明确规定:商家应具有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应的资质、许可,并亮证亮照经营。《规范》对于主播明确规定: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规范》对于网络直播营销平台明确规定:电商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入驻本平台内的商家主体资质规范,督促商家公示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内容平台类的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入驻本平台的商家、主播交易行为规范,防止主播采取链接跳转等方式,诱导用户进行线下交易。

这份《规范》作为自律文件,主要是倡导引导自律自治,不具有强制性,《规范》也通过一定措施来保障自律的有效实施,比如可以视情况进行提示劝诫、督促整改、公开批评,对涉嫌违法的,提请政府监管机关依法查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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